三亞市關于淘汰燃煤小鍋爐的最新公告
網(wǎng)址: 更新時間:2017-12-27 16:00 瀏覽次數(shù)::864次
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《中共海南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態(tài)文明建設譜寫美麗中國海南篇章的決定》,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,打贏藍天保衛(wèi)戰(zhàn),按照《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海南省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等六個方案的通知》(瓊府辦〔2017〕31號)、《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冬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》(瓊府辦〔2017〕179號)和《海南省工業(yè)和信息化廳海南省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保護廳海南省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關于印發(fā)海南省2017年燃煤小鍋爐淘汰實施方案的通知》(瓊工信節(jié)〔2017〕83號)等精神,以及全省冬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議部署,2017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燃煤小鍋爐淘汰工作,2018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10蒸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一律停止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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